关于推荐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校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和候选人的要求
推荐项目和候选人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认可;技术发明类研究成果,其发明专利必须获得授权。已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新药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特别注意:
(1)列入国家或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论文专著作者的同意,并签署承诺函。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时,还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4)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所推荐项目的成果登记证明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请申请者将拟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电子版材料(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下载成果登记系统7.0版,完成填报并按要求导出,网址:http://www.cutech.edu.cn/cn/kjcg/A0104index_1.htm)交中山大学北校区科研院基础处,以便学校统一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处进行成果登记。
(一) 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01~A07):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13年5月31日前发表),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论著的作者。
(二) 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C01~C17):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3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当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三) 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组别代码B01~B18):研究成果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3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3年5月31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3年5月31日前的工程验收报告。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请于6月1日—6月22日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填写广东省科技奖推荐书主件及附件。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单页)或PDF文件(多页)直接从网上提交。具体程序如下:
1.获取申报资格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5月26日前联系医院科研科,由科研科为申报人配置申请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已有广东省科技计划系统账号者可直接凭借旧口令登录)。
2.网上填报要求
请申报人在获得系统登录帐号与密码后,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选择“业务申报”中的相应栏目填写推荐书,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注意“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卫计委”。操作说明详见该网站“相关服务”栏目。
推荐书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中有关推荐书各部分的填写说明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同时注意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1)突出贡献奖要求突出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突出候选人对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2)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3)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4)应用技术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附件主要指知识产权证明、应用单位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专家函审意见、查新咨询报告、引文检索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代表性论文、其他证明(如实验动物合格证与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等)。
3、材料及报送要求
(1)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2)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3套,其中一套在首页标注“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请申报人于2015年6月23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初稿(为了有发现并修改错误的充足时间,建议您尽早提交);
医院科研科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推荐项目的审核修改工作;
推荐单位(广东省卫计委)将于7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审核和公示;
请申报人最终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交医院科研科。
联系人:姜橙 联系电话:8035、87334871
E-mail:jiangcheng0123@163.com
科研科
2015年5月7日
附件2: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docx(建议通过教育部成果登记系统办理)